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套取维修基金的方式方法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套取维修基金的方式方法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只要大家都交了维修基金,修理屋顶没有问题。到物业报修,物业委派专业维修单位修理。质保期内开发商保修;过了保质期,用维修基金。物业公司申请用维修基金,业委会按小区维修基金使用规定审批。
这个很正常,你选择了顶楼,就是对漏雨及其缺点都有正确的对待,三分之二不同意也没啥,同意的,不同意的都签个字,有个公共维修流程表,跟物业,业委会讲清楚,不同意,自己修,那也不同意其他业主上去踩,那你自己搞到满意为止。我也是顶,漏雨了,自己跑公维,难于上天,半年了还沒跑好,业主三分之二同意,居委会同意,自管房单位同意,就这样还是有各种要求,盖章,还在跑手续中,雨季马上到,很无奈,不要生气,发火解决不了问题,现实社会中只能慢慢办,因为我,你,他都是小老百姓。
查找房屋新建保质期,未过期,由开发商指定原承建单位维修。超期动用维修基金,物业出面向掌管基金款部门反映,填诉相关维修申请表格,由主管部门审核指定维修施工单位。一般只对公摊面积施工原则。比喻走廊,罩厅,楼面下水管道。所以顶楼住户是弱势,一旦自已楼面漏水,很难找到***对象,这就形成了所谓的楼顶面积是公用面积与维修分摊产生了极大的矛盾,这时无人为顶楼弱势主持公道了。本人观点,将楼面全部面积,用彩钢瓦或其它摭挡材料,盖起高不超主体建筑一一罩厅高度为原则的厰棚,即挡雨雪又挡阳隔热。如有人或部门找借口干涉,一句话,签合同,谁能保证业主正常生活和负担楼面不老化及维修就停建或拆除。如强拆强停是另外一回事,事情不怕大,可******来处理。保管灵验。单元其他业主再也不敢提是公用面积了。
不能啊!!天下人都知道:住宅专项维修基金是一块大肥肉 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委员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各地情况不同 有的是一个独立于住建局之外的一个机构、而有的是隶属于住建局的一个部门)三方"精诚合作",利用小区公共部位修缮及共用设施维护的名义 套取维修基金而后"皆大欢喜"的故事、屡見不鮮!!这么有利可图的好事 物业公司经理和业委会主任求之不得、怎么会出現楼主所说的"无动于衷、相互推诿"的情况呢??
一个中等規模的住宅小区 住宅维修基金动辄数千万、很多"有气魄""有胆量"的业委会主任和物业公司经理就是靠这个发財的(截取公共部位收益、利用装饰装修监管权力敲诈业主敛財之外的"生財之道")
一种最大的可能-你们小区的住宅维修資金已经被"利益集团"悄悄的折腾完了、几近于无!!担心真相浮現 难以服众、所以……
回答问题前先纠正一个错误,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不是“维修基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业主在收楼时缴纳的,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通常我们也叫他房屋的养老金。
国家建设部和财政部令第165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收取、管理和使用都有严格的规定。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业主所有。
在业主大会还没有成立的小区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专有部门管理。在成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由业主委员会管理。并开设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有账户,每户业主均开设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业主个人专有账户。
物业服务企业是没有权利动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物业管理区域内如果需要动用专项维修资金,必须经过如下程序:
1、物业服务企业根据业主物业共有部位和共有设施设备损坏情况,向业主委员会提出维修方案。
2、业主委员会根据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资料,审核需要维修的部位是否符合动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条件,如果符合动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条件,由业主委员会主持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由全体业主投票决定。须经专有面积占总建筑面积2/3且人数占总人数2/3的业主同意。
3、如果小区内专有面积占总建筑面积2/3的,且人数占总人数2/3的业主同意,那么业主委员会整理好资料,向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部门申请。
4、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部门批准同意后,由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银行直接向施单位支付维修资金。
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要动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必须由相关业主提出。需经专有面积占总建筑面积2/3且人数占总人数2/3的业主同意,方可向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部门申请。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套取维修基金的方式方法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套取维修基金的方式方法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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