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维修资金归属使用方法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维修资金归属使用方法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根据建设部、财政部1998年颁布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凡商品住房和公有住房出售后都应当建立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维修基金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同时,该《办法》第五条规定:“商品住房在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订有关维修基金缴交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同时,将于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规定:“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水箱等共有部分的维修。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公布。”据此,如果小区还没有业主大会召开,售房单位可以代为收取公共维修基金,其收取比例一般为房款2-3%,该笔维修基金属于共同业主所有。
我的理解,水表(含水表)前的由供水方负责维修,水表后的由用水方负责维修费用。尤如供电一样。叫物业管理,物业仅是管理而已,顶多给你们及时通知供水部门,不会承担水管线路的维修的成本且物业並不具有专业管理技木。
水表前管道漏水应当由物业负责,水表后管道漏水应当由住户自己承担。所以自来水公司过来的做法不违反物权法的规定,但用户不应当承担漏水的费用。
《物权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水箱等共有部分的维修。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公布。”
你的水管漏水部分是在水表之后,也就是属于你自己家里部分的水管漏水,不属于公共范围内。并且你的书自建房,并非商品房,也就是没有物业公司,家里的水管出现漏水的情况应该由你自己承担维修费用,但不能收取漏水所损失的费用。
扩展资料:
如果是商品房,水表之后水管责任问题,主要以商品房的交付标准为主,如果交房时约定水表之后的水管是开发商布置的,开发商在保修期内承担责任。一般商品房管道的保修期为2年,在保修期内由施工企业负责进行维修,如产生经济索赔也由施工企业负责。过了保修期之后,水管漏水的维修费用均应由用户承担。
而自来水公司是国家的,所以无论是水表前还水表后,没有承担水管出现漏水的责任和义务。
申请房屋维修基金具体流程(1)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提出使用建议;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由相关业主提出使用建议。提出的使用建议应当在所涉及业主的公共活动区域予以公示。(2)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3)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组织实施使用方案。(4)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向市住房保障房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按工程进度定向分期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到市住房保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结算手续。房屋维修基金属于全部业主共同,任何人不得私自挪用,一经发现,将以警告、罚款或刑事拘留处置。申请房屋维修基金有一定条件:房屋维修基金必须用于住宅公共部位和公用设施设备;是在超过保修期限后使用;得到2/3以上相关收益业主的同意。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维修资金归属使用方法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维修资金归属使用方法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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